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950000万元(采购包1:39.730000万元;采购包2:59.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39.73万元; 采购包2:59.22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州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泰农〔2025〕18号)要求,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采购12套食用农产品快检前处理检测一体箱(含附件箱)和17个农贸(农批)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快检试剂,对无检测室无检测人员的30个农贸市场开展3750批次(样品数3750、检测项目数20220)的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本项目共分2包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天内送货上门。 采购包2:签订合同后四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采购包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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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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