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5-71 2、项目名称###县幼儿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光财公开招标******** ###县幼儿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县幼儿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食堂。********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预算说明:约********元,根据实际采购食材情况据实结算。食材价格应不高于本辖###市场公允价###县发改委询价目录内的品种,价###县发改委发布价格,但不得超过###县发改委询价目录的品种,价格由学校成立的询价小组询价确定。 6、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025-2026学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不足一年只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网页截图)。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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