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
项目名称: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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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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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一标段 |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一标段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1 |
一标段针对银川市西夏区5处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评估;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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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二标段 |
银川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评估项目二标段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1 |
二标段针对灵武市和贺兰县共计3处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评估,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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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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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5)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6 17:00:00 至 2025-10-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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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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