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134653.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肆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最高限价:¥3134653.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肆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采购需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造林工程、造林给水工程及造林土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内应装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必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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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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