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咸宁烟草通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XN
3.采购需求:通用信息化设备采购
4.采购限价:56.45万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目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时间之后,要求所有查询结果均须无负面信息)(注:(1)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2)开标当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在信用查询时间段内投标人若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则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截止日前3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不存在行贿等行为。(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注:(1)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2)开标当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在信用查询时间段内投标人若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则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因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参与本项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和招标人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被烟草行业其他单位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参与本项投标可能被拒绝。评标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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