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女娲建材窑尾除尘器改造项目 已由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女娲建材窑尾除尘器改造;
(2)工程地点: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原除尘器部分拆除、清运;改造除尘器花板以上气箱(304不锈钢板δ≥5mm)制作及安装;花板以上净气室风道(304不锈钢板δ≥5mm)制作及安装;检修门(304不锈钢板δ≥4mm,双层保温)制作及安装;喷吹管(304不锈钢板δ≥5mm)制作及安装;喷吹连接管(304不锈钢板δ≥5mm)制作及安装;气包、脉冲阀、提升阀拆除及安装;乙方负责改造工程相关施工设计。
(4)工期要求:制作工期:30天,现场施工工期:20天(现场施工时间依据甲方通知为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复印件:
投标单位为生产加工型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品牌授权代理的企业,须具备该项目的独家授权代理且有效期不得少于叁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3、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近3年,即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3个除尘器改造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
3.5投标人须近三年无诉讼仲裁或已完结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或已被解除惩戒名录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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