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10KV配电室(双2000KVA)加固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WY-2025
三、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土建工程10KV配电室(双2000KVA)的加固改造,含对原楼地面的加固处理及配电室整体墙体改造(详见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项目预算43.18万元,最高限价为43万元。质保期一年。总工期不多于15日历天。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43万元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中标人1名。推荐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中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上述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承诺书)
(3)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九)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十)不接受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十二)投标人不得为:徐州智慧物流中心(徐州邮件处理中心二期)项目的设计服务商、招标代理服务商等合作方;或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同为一个母公司;或互相参股、控股;或同一第三方参股、控股的。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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