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阆中市城市内河(马家河、空树溪)水体治理修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阆发改〔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街道、江南街道。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改造空树溪、马家河流域范围内污水提升泵站5座,排污口4处,设置溢流污染控制设施5套,改造污水管网DN500-DN1200约56.5公里(钢筋混凝土管),设置检查井1800座,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0400万元。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施工及后续服务,包含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投资额: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市政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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