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粉尘智能控制与抑尘联动系统建设,详见第二章 技术规格书。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在现场满足改造条件后,必须在9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投入试用。试用90日历天后进行验收。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3.服务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区域内。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软件研发、硬件设备及相关附件的采购、集成、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订立之日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港口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港口大气/水环境监测项目、港口其他智能监测预警系统三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包括①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类型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②结算发票扫描件或验收证明,①和②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23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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