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U-WT********(ZZ********FW********)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差旅服务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服务地点:吉林大学指定服务地点。2.服务要求:一包:差旅服务,结算方式为学校统一结算及个人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包:差旅服务,结算方式为个人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服务内容:每包差旅服务提供三部分服务内容,包括火车票、飞机票、酒店住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对接并投入使用,对接接口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1+1),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度一考核一顺延合同的办法。第一年度服务期结束前30日内,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合同即顺延至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合同按此类推,否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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