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作为淄川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总承包方,与诚隆公司签订4份总包合同:《淄川区般河郦景前来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15#–18#、24#、25#、31#、3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补充施工合同》《淄川区般河郦景前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3#楼、6#楼-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补充施工合同》《淄川区般河郦景前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3#楼、6#楼-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淄川区般河郦景前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3#楼、6#楼-8#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补充施工合同》;
截至目前,1#楼、6#楼主体封顶,2#楼主体地上三层、7#楼主体地上二层。3#楼、8#楼因甲方土地拆迁未完成,至今未施工;主楼周边地下人防施工少部分;一期工程(商品房),项目8栋楼主体全部封顶,内墙抹灰完成90%,楼面工程完成7栋楼,地下车库主体完成约90%,外墙抹灰完成1栋楼。自春节前2022年1月18日停工后涉案项目未再复工。
现因施工合同纠纷拟聘请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我司进行诉讼代理事务的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2.2 在注册。
2.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与中冶交通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4 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2.5 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具备的综合实力具有代理类似案件的背景。
2.6 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7 报价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以及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6日14:00至2025年10月23日1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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