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豫发改农经〔2021〕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19-411522-76-02-008777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筹措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监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A3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新县
2.4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县污水厂-浒湾大桥”段、“兰河-浒湾大桥”段、“浒湾乡-浒湾大桥”段、“浒湾大桥-李塝”段、“李塝-复建产业集聚区”段。DN250-1200mm污水管网13881m、新建污水加压提升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及10KV配电线路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7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548300.00元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10 月 17 日至2025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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