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脱碳压缩机增加调谐质量阻尼器。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费托合成厂脱碳压缩机机组存在振动过大问题,其中脱碳压缩机A和脱碳压缩机C及其附属管道已超振动标准限制。为了降低脱碳压缩机机组的振动水平,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及经济运行,特对1台脱碳压缩机增加调谐质量阻尼器,以降低脱碳压缩机机组振动至要求范围以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针对1台脱碳压缩机机组(具体机组由甲方指定),研发其配套使用的调谐质量阻尼器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5日内,完成产品研发、制作、测试,并发货到现场。产品交付15日内完成项目验收。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费托合成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
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完成的往复压缩机或旋转设备的阻尼器研发的业绩证明一份(以合同及相对应的研发资料同时提供为准);
(3)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点00分起至2025年10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