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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6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8-23-01-388124

招标条件

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投审〔2024〕2号) 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电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的核准意见(明政数监管核〔2024〕7 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电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电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1-440608-2024-0005-04-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49354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为在院内地块新建一栋15层综合大楼,新建一座6层框架结构立体停车大楼。本项目为在综合楼大楼采购安装12部电梯,4部自动扶手电梯;立体停车楼采购安装1部电梯;共17部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及第五章合同书。最终采购数量按发包人需求确定。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交货期、包调试、包安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货物内容:包括电梯的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及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搬运)、仓储、全过程技术协调、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工程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及第五章合同书。最终采购数量按发包人需求确定。

工期(交货期)

总供货周期为60日(日历天,下同)。

1.交货周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不超过 60 日历天甲方当次通知排产的全部电梯必须全部到货,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排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到货时间、电梯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交货地点进行交货。排产后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和配合。延迟交货日期不得晚于甲方排产通知的设备生产完成之日起12个月。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保管,保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2.安装工期:每批次电梯安装至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总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每批次电梯安装工期为  45  日历天(具体按甲方安装指令单确定,含调试合格所需时间在内),并在调试合格后日历天内通过佛山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等,检验合格后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安装工期自电梯货到工地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经甲方确认的电梯安装工期计划表为准。全部电梯设备所涉及安装、验收必须在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日期为准)前完成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延后。项目工程进度变更需要修改工期的,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诺不增加费用。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4831143.49(元)

投标保证金

9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或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电梯类型包含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注: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均要求证书上备注的最高限速需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如未标明,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

2.3、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货物交(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为386万元 或以上的 电梯 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有效的货物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负责的供货和数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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