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丹阳东货场新增商品车停放场地工程已通过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机务段淮南整备场股道自动化系统改造等项目工程投资的批复(上铁计统函【2025】603号)和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批复的“2025年技术改造计划项目调整单(2025-技32)审批,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批复的“2025年技术改造计划项目调整单(2025-技32),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丹阳东站货场
2.2 项目内容
在丹阳东站货场既有空地新建商品车停放场地硬面,总面积11415平方米;在14道站台西端尽头新建回车场硬面,面积1350平方米;对新建硬面区域内通信信息缆线进行迁改;新建投光灯塔1座(含基础)。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能力(参与施工的主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1月以来土建工程(含场地硬面)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①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④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①人员职称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②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③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①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③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3年度或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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