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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供暖热源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6 收藏项目

阳曲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供暖热源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曲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供暖热源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阳曲县医疗集团(阳曲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阳曲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曲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供暖热源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晋管发[2024]32号)文件的要求,经专家论证该项目可行,故供暖热源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10年。

2.4服务地点:阳曲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和服务能力。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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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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