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G7221 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六、七分部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60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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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月) |
定价模式 |
备注 |
|
1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500mm×2m |
米 |
11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2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600mm×2m |
米 |
13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3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800mm×2m |
米 |
15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4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1000mm×2m |
米 |
16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5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1200mm×2m |
米 |
9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6 |
钢筋混凝土涵管 |
Φ1500mm×2m |
米 |
250 |
24 |
固定单价 |
六分部 |
|
7 |
钢筋混凝土管 |
Φ500mm×2m |
米 |
140 |
24 |
固定单价 |
七分部 |
|
8 |
钢筋混凝土管 |
Φ800mm×2m |
米 |
70 |
24 |
固定单价 |
七分部 |
|
9 |
钢筋混凝土管 |
Φ1000mm×2m |
米 |
230 |
24 |
固定单价 |
七分部 |
|
10 |
钢筋混凝土管 |
Φ1200mm×2m |
米 |
110 |
24 |
固定单价 |
七分部 |
(二)质量要求:所有材料均须符合一般行业规范或标准,同时满足工程项目业主有关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规范。
(三)验收方式:以项目实际验收合格经双方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交货期限:自2025年11月开始供货至项目施工结束。供应商须按项目批次计划进行供货,自收到项目批次订单后5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五)供货地址:
六分部:广西柳州市融安县大将镇
七分部: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坡乡、浮石镇。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月结,一票制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 日-本月 20 日,供需双方依据需方验收签认质量合同的数量进行结算。供方已向需方出具合格的材料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该批次货款。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
4.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金额的3%。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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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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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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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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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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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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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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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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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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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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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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