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本标包拟采取框架协议采购供应模式,框架协议期限设置为1年。各设备首批量、预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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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首批采购数量(台) |
预估数量(台) |
合计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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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邮袋盘点RFID通道机 |
70 |
15 |
85 |
备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
(七)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八)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邮政所属企业或快递物流行业的同类设备供货应用案例。
(九)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下属销售公司或与制造商同一集团内负责销售的公司。如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即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两个及以上的制造商授权,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十)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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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限价(万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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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邮袋盘点RFID通道机 |
2.2 |
(十一)投标人须承诺:实际供货安装的设备性能与投标应答一致,并同意按投标应答的技术指标作为邮政验收测试的标准。
包2:邮袋盘点RFID通道机验收测试主要参数指标包括邮袋识别率、胶带机速度、防误读等相关参数指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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