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 9 号线一期工程铁骑山车辆基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用地南临现状铁骑山路、北接现状正阳东路,西侧为现状天风北路,东侧为规划道路,用地呈北南向布置,长约800~1030m,宽约450m,总占地面积约41.78公顷,用地内主要为工业厂房、果园、林地及少量闲置用地,用地范围内厂房分布较多,主要集中在用地北侧及南侧,用地中部主要分布有果园、林地及闲置用地。场地地势起伏较大,现状地面标高在30m~41m之间,场地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南北最大高差约11m,东西最大高差约7m。用地西侧临近天风北路地势较高,标高普遍在39~40m之间,用地中部及东部标高主要集中在30~37m之间。用地中部有一处堆土场,面积约1.27万平米,标高在39~47m之间。
2.招标内容:对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铁骑山车辆基地工程合同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结构质量以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检测,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不划分标段 417800平方米 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铁骑山车辆基地质量检测项目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全部标段: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2.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1.2.3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4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1.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1.4申请人上五年度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
1.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不得与所投项目施工中标人、监理中标人和第三方质量检测中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分工等内容);
3.2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1、1.2、1.3、1.5条要求;
3.3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4条要求;
3.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七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10-27 14:00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 9 号线一期工程铁骑山车辆基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用地南临现状铁骑山路、北接现状正阳东路,西侧为现状天风北路,东侧为规划道路,用地呈北南向布置,长约800~1030m,宽约450m,总占地面积约41.78公顷,用地内主要为工业厂房、果园、林地及少量闲置用地,用地范围内厂房分布较多,主要集中在用地北侧及南侧,用地中部主要分布有果园、林地及闲置用地。场地地势起伏较大,现状地面标高在30m~41m之间,场地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南北最大高差约11m,东西最大高差约7m。用地西侧临近天风北路地势较高,标高普遍在39~40m之间,用地中部及东部标高主要集中在30~37m之间。用地中部有一处堆土场,面积约1.27万平米,标高在39~47m之间。
2.招标内容:对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铁骑山车辆基地工程合同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结构质量以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检测,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
不划分标段 |
417800平方米 |
青岛市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铁骑山车辆基地质量检测项目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全部标段: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2.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1.2.3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4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1.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1.4申请人上五年度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
1.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不得与所投项目施工中标人、监理中标人和第三方质量检测中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分工等内容);
3.2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1、1.2、1.3、1.5条要求;
3.3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4条要求;
3.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七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10-27 1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