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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百千万工程”清远市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续建工程-广东能源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_广东能源“百千万工程”清远市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5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1802-04-01-260790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百千万工程”清远市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续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东能源“百千万工程”清远市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续建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东能源“百千万工程”清远市清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各镇街居民屋顶、村集体屋顶、村集体基础设施等场地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交流侧建设总容量约为9978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并网模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后并入电网。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合规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备案、编写接入系统报告及获得批复等)、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获取建筑物屋顶等建设场地资源、协助招标人与户主或公共建筑物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工作,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光伏组件)、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防雷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在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供电局相关验收、全容量并网投产。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a)或b)资质之一: a)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d)如施工需要分包,则不能超过2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安装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③资质: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e)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4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要求为:单体容量不小于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单个合同容量不小于5MW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如有施工分包,则施工分包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均应相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9时3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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