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27
预算金额(元):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6753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A包: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设备采购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B包:病房升级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病房升级改造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C包:宣传册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包:宣传册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A、B包签订合同后接医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C包根据采购方的需求按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④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⑥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⑦A、B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⑦项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B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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