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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可克达拉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EPC+O)(招标项目编号: E66)已由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可经开经发〔 2025 〕2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可克达拉众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西区工业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城西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 本次工程新建一座1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 满足近期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立方米/天。 新建主要构、建筑物为:膜格栅间、事故池调节池及生化池、MBR膜车间、臭氧催化氧化间、反渗 透系统车间、蒸发结晶车间、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清水池、 再生水泵房、除臭间、换热机房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4004002250735001001 可克达拉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EPC+O),【标段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O),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竣工验收后污水处理厂运营的一切事宜。 (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计服务以及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水处理工艺优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设计代表驻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现场配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设备选型等相关工作。(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竣工审批及许可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维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维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设备招标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有的设备设施采购、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4)运营模式:本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全部委托给运营方运营,日常经营管理由运营方负责。运营年限为5年。在委托运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行惯例、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出水水质达标。污水处理厂排放、出水水质主要指标需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要求。运营服务费暂定:水处理费15.86元/吨,具体定价以实际运营成本测算为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4004002250735001001 可克达拉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EPC+O)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O),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竣工验收后污水处理厂运营的一切事宜。 (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计服务以及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水处理工艺优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设计代表驻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现场配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设备选型等相关工作。(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竣工审批及许可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维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维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设备招标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有的设备设施采购、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4)运营模式:本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全部委托给运营方运营,日常经营管理由运营方负责。运营年限为5年。在委托运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行惯例、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出水水质达标。污水处理厂排放、出水水质主要指标需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要求。运营服务费暂定:水处理费15.86元/吨,具体定价以实际运营成本测算为准。 5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3.3.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运营单位委派,需具备:环境保护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并没有发生重大运营责任事故。要求不得担任其他正在运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3.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3.4.1运营业绩: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运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运营业绩(具有1万m³/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运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4.2施工业绩: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1万m³/d(含)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PC或EPC或EPC+O项目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3.4.3设计业绩: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具有1万m³/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或EPC或EPC+O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单位。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各方均应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6.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6.5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3.7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3.7.1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3.7.2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及兵团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兵团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3.8投标企业需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完成资质信息及人员信息个人实名制录入,以平台向社会公布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9其他说明: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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