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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606-04-01-41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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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伦教)〔2024〕11号、顺发改资(伦教)〔2024〕12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预算复审、结算复审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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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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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预算复审、结算复审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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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预算复审、结算复审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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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1-440606-2024-002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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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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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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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共有二个配建物业:(1)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该项目建设性质为商业,项目功能主要包括办公、公寓、酒店及商业,用地面积约2130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785.81平方米,项目计容面积94400平方米。1栋办公楼,高度约97.1m,3栋商业(其中2栋高度约22.8m,1栋高度约12.8m),1栋公寓,高度约86.0m;一栋酒店,高度约57.4m.同时设置二、三层连廊系统连接各裙楼商业及一、二层地下车库。(2)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该项目建设性质为商业,项目功能主要包括办公、公寓及商业,用地面积约1475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647.22平方米,项目计容面积65900平方米,包括1栋办公楼,高度约92.9m;2栋商业,高度约22.8m;1栋公寓,高度约67.4m;同时设置二、三层连廊系统连接各裙楼商业及一、二层地下车库。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包括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预算复审、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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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本项目预算复审、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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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960 日历天,自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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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817772.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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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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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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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土木建筑(或土建)或安装工程(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扫描件。 4.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 4 月至 2025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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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已成为“规划横八路1号地鸡洲配建物业项目、规划横八路1号地永丰配建物业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中标人,则失去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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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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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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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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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5日 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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