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电力专线迁改工程
1.2采购编号:G03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境内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电力专线迁改工程涉及鄂州市鄂城区、梁子湖区共计三条专线迁改:1.陈桥互通10KV迁改,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陈桥互通范围内,因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项目的施工,原鄂州机场高速一期运管单位所用专线有部分线路在施工红线内,影响施工,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迁改;2.凌峰水泥厂10KV迁改,鄂州市鄂城区碧石渡镇,原凌峰水泥厂所用专线有部分线路在施工红线内,影响施工,需进行迁改,3.太和南互通10KV迁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因机场高速二期项目与鄂咸高速互通拼宽,原鄂咸高速太和服务区所用专线有部分电缆在施工红线内,影响施工,需进行迁改。
本次询比范围为负责本项目沿线影响工程实施的10kv电力线路进行迁改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迁改施工所需的报建、审批、核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备案和电力中断计划申报(授权或委托)、基础施工、杆塔施工和线路架设安装施工、基础永久和临时征地、临时便道的征地及施工、障碍物拆除、线路通道的林木砍伐及植被恢复补偿,以及主材辅材采购运输卸货保管、施工安全维护、现场协调、调试运行、报检验收、移交产权单位、编制竣工资料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产权单位接收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迁改单位承担本项目迁改过程中工程的协调、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合同、补偿等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65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9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安全目标: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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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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