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公司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元/天
最高限价:800元/天
采购需求:交通车租赁服务。租赁数量:30-38座大型普通客车一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季度对交通车服务开展考评工作(详见交通车服务考核表),年度内出现一次不合格则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拟投入本项目客运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个会计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0日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10月16日至 2025 年10月 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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