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兴湘资产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及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包一预算140万元,包二预算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终止日期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服务范围:
具体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7标段划分: 2 个标段;包一: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包二:财务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选聘并独立签订立合同权利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即同一单位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若出现同一单位授权的两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则该单位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
(2)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9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内容必须包含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合同的首页、主要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履行时间页,签字盖章页)。
(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影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5)信誉要求: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基本资格: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单位纳税凭证和相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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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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