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 2283.36 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厂区内,拟利用新建原料场 C 型库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安装总容量4871.4kWp,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安措设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采用 10 kV 电压等级并网(具体接入方案以电力局审核为准)。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3.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3.2工程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2.3.3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并网接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3.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并网接入、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2.4计划工期: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算至完工验收为止)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之一:
①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需提供职位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复制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装机容量不少于3MWp的光伏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复制件,材料上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装机容量、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关键信息未体现的都视作资格要求不符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注: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其他
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黑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线上招投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