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及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招标人为宁波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及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
2.2项目委托范围:宁波枢纽片区范围,北至汇士路,东至杭甬高速、奉化江,南至方桥500KV高压走廊,西至绕城高速、甬金高速、潘沙路,面积108平方公里,根据建设计划同步开展土地勘测定界(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批、供地)、农转用勘测服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情况勘测定界四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 任务书”。
2.3项目预算:3500000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累计签订金额达到350万为止(以二者较早日为准),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每个具体项目服务期限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订立的《一事一委托协议》(合同附件一)中明确。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及《任务书》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应当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 16 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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