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FC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江上部分物探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7400元
5.最高限价:377400元(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磋商文件给定的总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需求:按设计单位要求探测出松花江河道内现状给水输水管线的走向和分布及线位、管径、管道标高。如需补测,成交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期内完成补测。补测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物探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17时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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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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