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国家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宣传及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ZSC
3.招标内容:国家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宣传及办公教学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169.9万元;最高限价:169.9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宣传及办公教学设备的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 12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
8、非联合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0:00 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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