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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一体化微电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5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一体化微电源项目,招标编号:HBTZ-HBTT-2505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一体化微电源8110套,其中3kw 40台,6kw8070台,包含电源模块、监控模块、电池及电池箱、FSU、熔纤单元等配件;采购预算含税总价7552.77万元。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设备类型

单位

采购数量

基准单价(元,不含税)

1

3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

10

4735

2

6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

1200

5603

3

3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电池仓保温)

10

4735

4

6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电池仓保温)

500

5603

5

3kw一体化微电源(不含FSU)

10

4085

6

6kw一体化微电源(不含FSU)

4431

4953

7

3kw一体化微电源(不含FSU,电池仓保温)

10

4085

8

6kw一体化微电源(不含FSU,电池仓保温)

1939

4953

9

30A电源模块

2

585

10

50A电源模块

10

633

11

75A电源模块

8

820

12

监控模块

10

660

13

50AH磷酸铁锂电池(带加热)

4

2050

14

100AH磷酸铁锂电池(带加热)

7920

2579

15

外挂电池箱

4

375

16

FSU

7890

650

17

12芯FC熔纤单元

19

40

18

24芯FC熔纤单元

10

78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合同份额启用条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化微电源项目合同份额执行完毕或合同到期,以先到者为准,启用执行本次采购合同份额。

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15个自然日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份额分配

1

第一名

50%

2

第二名

30%

3

第三名

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在基准单价(不含税)基础上报整体综合折扣,最高限价为整体综合折扣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基准单价(不含税)详见“1.1招标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1份(1个单项合同或者1个框架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产品(指室外型的基站电源配套设备,如室外电源、一体化电源、微电源等)销售业绩。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下述样品一套:6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电池仓保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开关电源】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投标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该机构应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6kw一体化微电源(含FSU,电池仓保温)产品的检测报告。

注:检测报告上载明的产品生产厂家须为投标人,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检测结果须全部合格。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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