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江苏(上海)石油员工商业医疗保险采购
2.2 项目编号:1327-PS2
2.3 采购范围:与江苏、上海法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商业医疗保险,包括本部员工、油库员工、油站B3编制员工、外派合资公司员工合计参保人员138人,其中本部员工82人,油库、油站员工56人。具体保险方案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服务地点:上海市,江苏省
2.5 采购人说明:
2.6.1 采购预算:27万元/年
2.6.2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6.3 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选成交供应商,推选1名成交供应商。
2.6.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对应合同金额的全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双方应完成当期的保单保全核算工作,保险金额多退少补。
2.6.5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期开展商业医疗保险服务。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2.6.5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6 如遇特殊情况,为保障工作顺利按时完成,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定供应商。如供应商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合同,则另重新增补备用供应商。
2.6.7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供应商应具备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以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1.3 投标人须为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设立在江苏省或上海市的保险公司,并具有监管部门批准在江苏地区或上海地区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2.2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4 须提供近2年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1份近3年企业员工补充医疗商业保险业绩(可做脱敏处理),若单一客户3000人及以上可加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清单、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章页、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等。
3.4 信誉要求
3.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4.2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公章;
3.4.3 服务商信誉良好,在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
3.4.4 近3年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不得低于A类评价,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如因被责令停业、接管、破产等原因无法提供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和综合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5.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5.3 其他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中化石油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法人主体、上海法人主体的两地员工提供商业医疗保险服务;
(2)具有完善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能提供及时、高效的理赔服务,并提供覆盖全国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的预约协助服务;
(3)具备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分配,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在有5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项目负责人有10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
(4)本保险的保障责任须承接上一保单,可追溯,确保保障不间断,无任何等待期;
(5)将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纳入理赔范围医院。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编制进响应文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10月21日10时之前……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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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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