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及工艺改造工程(高低压配电标段)施工项目-母线桥框架协议采购
2.采购人: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请登录)
7.项目类别:物资类
8.实施地点:广东东莞
9.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与对应成交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10.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成交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11.供货期要求: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供应商当前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供货,若标包执行期间,相关技术规范书进行更新的,应按最新的技术规范书执行标准进行供货。
12.质保期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3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之后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供应商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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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物资品类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中标比例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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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的1 |
全能质量柜 |
69.55 |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及工艺改造工程(高低压配电标段)施工项目-母线桥框架协议采购 |
69.55 |
100%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二)物资清单:详见附件《最高限价清单》
(三)项目概况: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及工艺改造工程(高低压配电标段)施工项目-母线桥框架协议采购,经采购需求预测统计,项目预计采购总金额为69.55万元。
(四)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2)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包括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调试)、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负责)、税费、政府规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出厂验收人员差旅费用(含6人以内)、第三方检测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框架有效期内,单个物资结算金额=最高单价限价×成交费率。其中,上述结算金额已包含增值税费,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13%计算。
(五)相关要求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实行处罚:
(1)成交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订单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
2.成交人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框架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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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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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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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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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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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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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供应商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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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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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供应商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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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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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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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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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允许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 |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0日20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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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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