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冀东汇****公司食堂蔬菜、辅料采购项目。二、项目概况项目内容:食堂蔬菜、辅料采购,包括食油类、米面类、调辅类、蔬菜等其他类食材,详见报价表。调价机制:1.供方为需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低于四季###市场价格,需方将按季度对同品牌、同规格、同品质供货材###市场调研,并经双方协商作为价格调整依据。2.若供方单方无依据调整供货食材价格或高于四季###市场价格,需方有权拒绝付款或按超额部分的叁倍对供方进行处罚。3.特殊食材价格双方另行协商制定。最高限价:47万元项目工期:一年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亿利化学工业园区服务要求:1.供方保证所供需方货源保质保量、不得掺假、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配送过期伪劣产品,如果需方发现有过期、掺假货物需方给予扣除供方货款:2000元/次考核,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事项;****局查处有过期、掺假货物,所有罚款由供方全部承担,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事项。2.对于供方在供货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需方在经营上的损失,由供方全额承担责任。3.由于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对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赔偿需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同时按照赔偿金额的三倍向需方支付违约金。4.供方必须保证需方货源,由于供方货源不足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全额承担需方实际损失。供方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需方指定标准,需方同意收货,根据供方所送货物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若出现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5.供方未按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或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但由此造成需方的实际损失由供方全额承担。6.如供方指定负责需方****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如因未及时告知而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损失责任。7.在合同终止前,经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供方仍应按约定提供需方所需食材,否则按产品违约行为赔偿需方损失。所需产品品种、数量以双方约定的订单为准。8.供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9.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按时提供发票,不得以资质或任何理由要求需方支付税费。否则,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更换供货商,由此造成需方的实际损失由供方全额承担。10.供方未经需方同意,擅自拖延供货时间或不按时将食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发现一次考核500元,三次以上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更换供应商,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1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所有食材均按合同报价单为准。在此期间如发现有个别食材价格高于报价单的,发现一次考核2000元,三次以上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更换供应商,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12.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卖方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质保期及质量验收标准:1.供方根据需方提出的供应计划,按时按量供应。2.调料类食品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检测证明和有效检验报告,质保期一年的不超过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两年的不超过质保期6个月。如因供方未按时提供相关检测证明和有效检验报告造成需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罚款由供方双倍承担。3.供方供应的米、面、油须在有效期限内,保持新鲜,质保期一年的不得超过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2年的不得超过质保期6个月,需方进行抽样检验,同时必须提供有效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对不满足需方需求的进行退货处理。如因供方未按时提供有效检验报告造成需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罚款由供方双倍承担。4.供方供应的蔬菜、水果等保证新鲜,需方进行抽样检验,对不满足需方需求的进行退货处理并考核不低于500元/次。5.供方所送食材以进厂验收为准,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退货且处罚1000元/次;因供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需方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供方双倍承担责任。6.禁止提供转基因类食材。付款方式:结算时间和方式: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发票验证合格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定标方式:在满足询比价公告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报价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合规的报价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发票:税率为1%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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