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宋风·南苑华庭C区项目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1-410204-04-01-465271),招标人为开封欣宋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宋风·南苑华庭C区项目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
2.项目编号:XSFZ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地点:开封市西南片区黄河大街以西陇海七路以北
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约为2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927.89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399。
6.总投资额:约655万元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9.养护期:两年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新宋风·南苑华庭C区项目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其他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景观绿化随项目总包验收的,应附项目总包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参与过一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所任职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景观绿化随项目总包验收的,应附项目总包竣工验收证明)。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企业);
注: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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