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市本级)环保验收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
1.3招标内容: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涉及双鸭山市本级四区182个图斑,治理面积共计453.59公顷。本次招标内容为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和环保措施建设内容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编制验收报告。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顺利通过。
1.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环保验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服务地点:双鸭山市
1.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1.7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65.41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环保验收方面具有相应人员、技术等能力。
2.2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一项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工作人员需具备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4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5日17 时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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