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9日
三、报名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及贵州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成立1年及以上。
(2)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括武装押运(守押)、守护等服务范围。
(3)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与银行业合作的金库武装守护、武装押运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内容、签署时间、合同主体等)。
(4)服务供应商组织机构健全,具备营业执照;应具备有权机关批准的守押业务行政许可,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银行外包经验,并在外包行业具有良好声誉的公司。
(5)就我行委托的行政县支行尾箱(包)寄库,供应商服务于我行尾箱(包)寄库的金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必须通过公安部门验收,符合《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三类库以上的金库,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并有独立使用和管理的权利。机构尾箱在寄存金库的保管期间须有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录像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90天,可供我行查询。
②在金库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金库管理的规定。
③供应商对寄库管理的尾箱(包)的金库,按要求实行7×24小时双人武装守护。
(6)经营状况良好,无可预见的经营风险。
(7)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8)服务供应商应拥有完善的培训机制。
(9)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无可预见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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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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