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和运行初期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部在辽宁省境内,涉及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昌图县、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两家子农场、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区、台安县、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等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不含信息化)主要为10项:1)堤防加培601.821km;2)砂堤砂基治理148.193km;3)穿堤建筑物治理166座;4)新建堤防41.164km;5)防汛路贯通防汛路589.025km;6)堤坡硬性防护41.811km;7)防浪林补植265.131km;8),支流口桥梁7座;9)险工险段治理共57处,治理长度45.418km;10)双台子河闸鱼道1处。
2.2招标范围
(1)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验收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的建设范围。
1)收集分析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的基础信息和资料,了解和研读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报告环境保护设计篇章等,初步调查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和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环评重大变动情况、环境敏感对象等,确定调查范围、时段、调查内容及工作进度安排等,编制验收调查实施方案。
2)收集整理完善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建设期监测等资料。
3)根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与监测。主要调查工程建设的实际环境影响,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文件和初步设计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环境监测等;对照相关标准,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补救措施,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达到验收标准。
4)负责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5)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相关会议,组织相关单位代表和环境保护验收技术专家召开验收会议,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6)协助委托人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验收有关信息,公示期满后登录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及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竣工环保验收备案,并取得回执文件;整理验收资料,建立完整档案。
7)配合委托人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各项工作。
(2)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运行初期监测。
1)监测时段:工程完工后3年。
2)负责编制工程运行初期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提供年度监测成果分析报告并附每次监测数据,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3)负责工程运行初期环境监测,主要为生态环境监测,包括水生生态及陆生生态监测。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总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8年12月31日,共1126历天,具体服务期限如下: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止,计划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运行初期环境监测工作服务期限:工程完工后开始监测3年,至本合同通过验收止,计划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4投标保证金: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运行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技术服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3.4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以上情况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允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和运行初期环境监测工作服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1)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3)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