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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四期工程-北台弄55号及北台弄57-61号修缮工程的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5-10-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四期工程-北台弄55号及北台弄57-61号修缮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南河头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四期工程-北台弄55号及北台弄57-61号修缮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台弄55号及北台弄57-61号修缮工程范围内主体建筑物、构筑物、木构件、铺地修缮等。建筑占地面积5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2.5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平面示意范围。工期:240日历天。

2.2本招标项目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四期工程-北台弄55号及北台弄57-61号修缮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国企)函[2021]3号批准建设,总投资为43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700万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82.491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市相关部门最终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上岗证)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且资质等级和类别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6)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质等级和类别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并附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7月、2025年8月)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7)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证书(A、B、C类)复印件,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人员类别和数量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且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任命书复印件,并附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7月、2025年8月)相关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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