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5年上海中心园区周界围墙修缮更新项目(招标编号:JSTCC2500526446)
二、项目介绍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提供上海中心园区周界围墙修缮更新。具体包括对上海中心园区952延米铁艺围栏及1030延米电子围栏(将模拟信号升级为数字信号)进行更新改造,并将电子围栏信号接入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异常情况告警提示),消除园区周界安全防护隐患,满足园区安全保障需求。
2.施工计划期限:100个日历日。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的全包方式。
4.中标人数量:1位。
5.预算金额:164.38万元(含税)。超出预算金额的最终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供应商在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采购人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被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施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时应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不能变更,中标后不可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6.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2、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下午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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