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SF0
2.项目名称:2025年抚顺烟草安全标准化现场标识及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
5.采购需求: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及基层单位提供安全标准化建设所需安全标识及相关安全器材。
服务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2号)
抚顺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道九台街88号)
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17号)等部门
服务内容: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及基层单位提供安全标准化建设所需安全标识及相关安全器材。
(1)标识、标牌应依据GB2894-2025等国标制作采购,覆盖全场景警示与引导。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做好作业现场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灭火器采购严格按照最新国标GB4351-2023标准执行,供应商需提供合格证等材料,符合有关行业、设备技术标准。
(4)安装标识、标牌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安装位置和数量要适配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环境,安装牢固,不易脱落,安装位置要便于日后清洁维护和损坏更换。
(5)标识标牌主体材质符合甲方需求,具备防腐性、抗老化、抗磨性等产品特点,耐高温、抗潮湿、防震动,外观显示内容辨识度清晰,图标规范,需采用国家通用安全图标(如消防栓、触电警示图标),图标比例协调,无变形、模糊;工艺质量要求表面无明显瑕疵,无划痕、裂痕、涂层脱落、气泡,边缘光滑无毛刺;结构平整,无翘曲、变形。
(6)采购的安全器材要具备强制认证资质,有效的售后服务保障,外观结构符合要求,关键性能参数符合标准,器材功能完好状态有效。产品本体必须标注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生产厂家全称等有效可追溯信息。
服务质量:提供标识标牌及安全器材需满足2025年抚顺烟草安全标准化现场标识及器材采购项目采购要求,安装完好、产品有效,有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乙方对售后产品提供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商品的更换和维修,质保期从验收之日算起。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不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9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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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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