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配套BOP建安工程项目回填区基坑支行(含止水)工程专业分包(二标段)建筑材料分包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浙江省化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配套BOP建安工程项目回填区基坑支行(含止水)工程专业分包(二标段)建筑材料分包项目
2.2 采购内容
建筑材料(01):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方木模板 | 470.00 | 立方米 | |
| 2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0.60 | t | |
| 3 | 普通硅酸水泥 | 80.00 | t | |
| 4 | 黄砂(毛砂) | 2,450.00 | t | |
| 5 | 黄砂(净砂) | 2,800.00 | t | |
| 6 | 碎石 | 2,500.00 | t | |
| 7 | 混凝土实心砖 | 15.00 | 千块 | |
| 8 | 蒸压灰砂砖 | 60.00 | 千块 | |
| 9 | 干混预拌砂浆 | 150.00 | t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严重违约、重大诉讼事项等,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次招标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业绩:
满足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22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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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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