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采油厂脱水站电脱水器检测维修项目 2025-10-15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二采油厂脱水站电脱水器检测维修项目 |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采油厂脱水站电脱水器检测维修项目; 1.2项目概况:各脱水站出现运行不稳定及故障的电脱水器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进行维修,维修更新电脱水器的绝缘挂件、极板、变压器、配电柜等与本体和附属设备有关部件,维修后确保电脱水器运行平稳,全面保障我厂外输原油含水稳定达标。项目施工期间,需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无污染,施工后场地恢复原貌,具体维修内容、数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但不超过计划金额。 1.3项目实施地点:第二采油厂; 1.4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1.5出资比例:100%; 1.6计划投资:人民币33.9 万元(含税);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单位: | 第二采油厂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3、服务商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响应人失信分: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谈判当日中国石油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存档。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服务商应按用户要求完成该项目设备维修项目,确保维修质量,保证维修及时性。 3.2、服务商员工进入用户指定区域内从事维修服务时应遵守并履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二采油厂的各项相关安全规定。 3.3、其他要求 服务商员工进入现场作业施工应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71号)及《进一步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实施方案》(庆油健安环委发〔2017〕16号)相关规定执行。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15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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