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福建三钢钢铁研究院焦8火车精煤采样机及焦9操作系统改造总承包
1.2工程建设地点:铁前事业部原料作业区焦8线、焦9线
1.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界定范围内的总承包工程,范围包含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试生产保障、售后服务等。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系统设计和功能应满足现场工艺要求。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专门提及的内容或设备,但属系统所必需的,投标人必须加以完善和供货,以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
1.4工程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内容和现行国家、地区、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进行设计和组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均能满足各项指标的要求。
1.5 主要内容:1.更换焦8火车精煤采样机装置及车号识别器;2.改造焦9采样机无线网络;3.同时改造焦8焦9操作系统,实现两台采样机操作系统一致,并车辆到达取样场地能自动获取信息并与三钢检化验系统交互。4.对焦8、9集料、缩分、封装、标识技改,实现取样全过程无人为干扰功能。(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钢铁研究院焦8火车精煤采样机及焦9操作系统改造招标技术要求)
1.6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为合同生效后150天具备热负荷试车成功条件。热负荷试车成功且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性能考核,50天内完成性能考核。
第一次性能考核,若性能指标不达标,投标人负责免费整改,期限10天;第二次性能考核,若性能指标仍不达标,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整改,期限10天,同时投标人需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第三次功能考核,若性能指标仍不达标,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整改能力,则该节点之后剩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
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封顶。
1.7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
2.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能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相应资质及能力。应具备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备1项已完工 火车采样机新建、改造或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工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应不属于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5本次询价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报价。
2.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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