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铁路桥梁碰撞监测报警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发包人为安阳安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安全生产经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铁路桥梁碰撞监测报警系统;
2.2项目地点:安李线k16+520、k24+020、k24+033铁跨公立交桥涵;
2.3招标范围及内容: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架安装铁路桥梁碰撞监测报警系统。安装地点(工程量):安李线k16+520、k24+020、k24+033三座铁跨公立交桥涵的6处限高防护架安装监测报警系统。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共30日历天。开始实施日期以签订合同约定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发包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投产品须提供通过国铁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报告。
(4)所投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MA和CNAS资质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2年内的检测报告。
2、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两年内(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采购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用户使用良好证明或报告(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采购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信息
4.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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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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