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请登录)
标段信息
1. 2025至2028年度福建LNG 福州区域公务车辆维保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合同服务期采用“1+1+1”模式。即福建LNG在每自然年度合同结束前根据福建LNG的供应商评价标准组织对车辆维修单位进行供应商评价,如评价合格,则合同有效期延续1年,否则不予延续。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应答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福州市(或下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项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业绩:A.业绩类型为车辆维修;B.业绩已完成并通过验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者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比文件。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请登录)
标段信息
1. 2025至2028年度福建LNG 福州区域公务车辆维保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合同服务期采用“1+1+1”模式。即福建LNG在每自然年度合同结束前根据福建LNG的供应商评价标准组织对车辆维修单位进行供应商评价,如评价合格,则合同有效期延续1年,否则不予延续。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应答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福州市(或下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项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业绩:A.业绩类型为车辆维修;B.业绩已完成并通过验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者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比文件。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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