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监理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水审批【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60%,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40%,招标人为
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
工程治理总河长9.111km,建设防洪堤共计7段,建设总长6.996km,其中新建防洪堤长6.696km;旧堤加高0.3km。其中司前乡岱坪段新建防洪堤1.799km,司前乡云际段新建防洪堤0.185km,司前乡台山段新建防洪堤0.903km,李坊乡李坊段新建防洪堤1.004km,杭川镇文昌路段(城区)新建防洪堤1.086km,鸾凤镇大洲段新建防洪堤0.732km、旧堤加高0.30km,鸾凤镇十里铺段(规划城区)新建防洪堤0.989km。新建护岸共计2段,建设总长1.551km,其中司前乡梅坪段护岸0.458km,鸾凤镇君山段护岸1.093km。新建穿堤箱涵2座、排涝涵管35处,拆除壅水坝1处,河道清淤长2.97km;;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安装阶段、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
暂按1480800元(监理服务费最终以预算审核价为计费额按计价依据八折计取)元;
2.6 质量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聘任材料和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0月
14日
18时至
2025年
10月
19日
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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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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