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服务名称:西部区域重庆分公司车辆维保采购项目(红旗)(二次)
2.2实施地点:重庆市
2.3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采购方有权按照已发布及修订后再行发布的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一般材料供应商及采购管理须知》,在合同每满一年时点前进行供应商考核评价,如评价结果达到《须知》中合格供应商标准或未达标准经整改采购方认可合格的,采购方可与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如评价结果不合格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采购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2021254.87元。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5中标人数量及价格拉齐、业务分配规则:本项目选择2个或1个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价格拉齐、业务分配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1.2因三电(电机、电池、电控)未超质保,供应商应具有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直接授权(查询网址https://hongqi.faw.cn/DealerQuery),或具有与授权红旗服务站的联保协议或售后合作协议(注:具有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直接授权的红旗维保服务站,不应与其有联保协议的其他维保服务站同时参与该采购项目竞标,如果发现有此类情况的多家服务站参与该采购项目,应选择其中报价更低的服务站参与该采购项目竞标,并直接淘汰报价相对更高的服务站)。提供直接授权截图或联保协议或售后合作协议;
3.1.1.3 投标人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户类型为汽车维修,业户类别为一类或者二类(如果因保养问题或维修不当导致厂家拒绝索赔,其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3.1.1.4 投标人的服务站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巴南区,南岸区主城九区内之一。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 23:00至2025-10-20 16: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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