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型燃气轮机进气调控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依据前期完成的《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型燃气轮机进气调控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内容,鉴于分项目压差发电系统项目已于前期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是:针对#1燃机(SGT5-4000F燃机)开展重型燃气轮机进气调控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包括科技研发、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试验等工作;针对#3燃机( SGT5-8000H燃机)开展重型燃气轮机进气调控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包括科技研发、系统试验等工作;针对已完成安装调试的#3燃机(#2调压站)LNG天然气压差发电项目,开展LNG天然气调控优化系统研究及性能测试。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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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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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
重型燃气轮机进气调控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 |
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要求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持有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担任过至少1个燃气轮机空气进气系统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1.5投标人承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省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省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从2020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燃气轮机空气进气系统相关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业主证明等文件,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计。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22025年10月14日16:00至2025年10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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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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