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丰江水库在极端情况下应急放空方案研究,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丰江水库在极端情况下应急放空方案研究
2.2项目概况:新丰江水库设计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防咸和灌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总库容138.96亿立方米,是我省第一大水力发电站。2003年起,按照《关于调整省属七座水库利益分配和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2]82号),水库功能调整为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并兼顾发电航运。坝址位于珠江流域东江水系新丰江支流的亚婆山峡谷,距河源市市区6km,距新丰江河口9.2km。新丰江水利枢纽属Ⅰ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发电厂房、放水洞.。大坝按Ⅰ级建筑物设计,大坝由大头支墩及重力坝组成。正常蓄水位116米,死水位93米,设计水头73米。新丰江水电站安全风险评估研究提出,水库库容巨大,若溃坝淹没损失极其严重,水库从正常蓄水基于水库和泄水设施现状,复核水库放位放室至死水位需57~61天,降低库水位至安全空水位运行又会影响下游供水安全,需要研究极端情况下电站应急放空方案。
2.3招标编号:M44
2.4招标范围:(1)基于水库和泄水设施现状,复核并评估新丰江水库泄空能力;(2)提出两个及以上满足规范要求的新丰江水电站应急放空方案。
2.5标段划分:
2.6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2.7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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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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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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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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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资质要求: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符合其中的任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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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近3年来(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为大型水库、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服务),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或验收证书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或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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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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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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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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